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必须采取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监测预警、防范治理、效果检验、安全防护等综合性防治措施。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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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