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听证会规则第三条

第三条

调查机关可以依申请举行听证会,以向所有利害关系方提供与具有相反利益的当事方见面的机会,以便陈述对立的观点和提出反驳的论据。 调查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自行决定举行听证会。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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