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听证会规则 / 第十条独立法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听证会规则第十条第十条调查机关决定不举行听证会的,应当书面通知听证会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调查机关决定不举行听证会、但利害关系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口头表达意见的,调查机关应当以其他方式为其提供口头表达意见的机会。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