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六十二条独立法条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章 水行政处罚的保障和监督第六十二条水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实施水行政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