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水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违法情节和性质,分别给予水行政处罚。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水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违法情节和性质,分别给予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