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水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十三条

水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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