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示警灯使用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定期审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