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1996年4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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