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全国性的边境贸易和边境地区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及宏观管理措施,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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