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全国性的边境贸易和边境地区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及宏观管理措施,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