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第二十五条

边境地区外经企业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进出境的货物,应从指定的边境口岸进出。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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