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