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录音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录音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条录制发行录音制品采用版税的方式付酬,即录音制品批发价×版税率×录音制品发行数。制定机关国家版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