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对本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按要求形成自查报告,于每个考核期次年5月底前,经本省(区、市)人民政府主管负责同志审核并盖章后报送农业农村部。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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