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市场流通能力

第十一条

批发市场建设(10分)。指本市年交易额前两位的综合性“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建设和管理情况。批发市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完善,专门用于蔬菜、水果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吨位超过批发市场蔬菜、水果合计年交易量1.5%的得基础分1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最多扣1分。开展质量安全检测,每日抽检产品批次占全部进场产品批次40%及以上的得基础分0.5分,低于40%不得分,抽检产品批次占比每提高10个百分点得0.2分,直至1.5分。市场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得基础分0.5分,否则不得分。发展线上交易,形成稳定线上销售渠道的,得基础分1分,否则不得分。履行社会职责,开展脱贫地区帮扶、应急促销等工作,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得基础分1分,否则不得分。考核评分针对每个市场分别进行,每个市场5分,两个市场考评得分合计为本市总得分;若城市只建有一个综合性批发市场的,该市场考评得分乘以2为本市总得分。

数据来源: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批发市场相关证明材料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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