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第二十六条第六章 安全保障第二十六条高速客船应按照国际公约或者海事管理机构相关规定组织船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演练与培训,并做好记录;每次开航前,应向旅客讲解有关安全须知。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