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条法司可以组织对已发布的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 条法司可以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修改、废止有关规章的建议。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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