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解释、备案与清理
第三十二条
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或者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由条法司参照规章送审稿审查程序提出意见,报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批准后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形式发布。 规章的解释与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 制定机关
- 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解释、备案与清理
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或者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由条法司参照规章送审稿审查程序提出意见,报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批准后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形式发布。 规章的解释与规章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