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决定和公布

第三十一条

涉外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正式发布前应当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一)涉及对外开放的方针性、政策性、原则性的制度设定或者调整的; (二)专门规范外国人和外国企业、组织及其活动的制度设定或者调整的; (三)存在有必要向国务院请示报告的其他情形的。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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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