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审 查第二十八条规章草案和草案说明由条法司主要负责同志签署,经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同志同意后,提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办公会议审议。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