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第三章 起 草
第十八条
起草的规章与贸易有关或者可能影响贸易的,起草单位应当在起草过程中按照规定开展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 起草的规章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起草单位应当在起草过程中按照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文件要求对规章进行其他审查的,起草单位应当在起草过程中按照规定及时完成审查。
- 制定机关
- 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起 草
起草的规章与贸易有关或者可能影响贸易的,起草单位应当在起草过程中按照规定开展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 起草的规章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起草单位应当在起草过程中按照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文件要求对规章进行其他审查的,起草单位应当在起草过程中按照规定及时完成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