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第三章 起 草

第十七条

规章起草过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起草单位应当将规章条文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公开征求意见前,起草单位应当充分评估舆情风险,做好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预案,商条法司、办公厅并报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批准。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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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