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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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