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管

第二十五条

管理部门已予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应当遵循本办法第二、第三章各条款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管。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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