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扶持

第二十二条

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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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