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扶持第二十二条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