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第二十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