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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