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六条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