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五条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