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章 贷后管理第三十六条贷款人应区分个人贷款的品种、对象、金额等,确定贷款检查的相应方式、内容和频度。贷款人内部审计等部门应对贷款检查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价。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