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应区分个人贷款的品种、对象、金额等,确定贷款检查的相应方式、内容和频度。贷款人内部审计等部门应对贷款检查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价。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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