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章 贷后管理第三十五条个人贷款支付后,贷款人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产安全。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