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个人贷款支付后,贷款人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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