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支付管理

第三十一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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