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协议与发放

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担保流程与操作。 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贷款人应当参与。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应对抵押物登记情况予以核实。 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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