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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