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引航员适任证书第八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引航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引航员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引航员适任证书后,才可以引领相应种类和长度的船舶。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