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引航员任职的申请、受理和作出决定的程序,应当符合《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