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引航员适任证书

第十二条

引航员适任证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适任证书编号; (二)持证人的姓名、性别等信息及签名; (三)适用范围:类别、等级、引航范围; (四)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 (五)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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