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九条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建制镇规划由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建制镇在设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其规划应服从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 编制建制镇规划应当依照《村镇规划标准》进行。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规划管理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建制镇规划由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建制镇在设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其规划应服从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 编制建制镇规划应当依照《村镇规划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