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六章 罚 则第四十六条损坏建制镇规划区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