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

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国文化站建设规划和标准,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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