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第二十一条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站和文化站从业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奖励。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