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第二十条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对文化站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考评。文化站建设情况应纳入创建全国和地区性文化先进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