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

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对文化站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考评。文化站建设情况应纳入创建全国和地区性文化先进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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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