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四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建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