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