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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