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