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章 信息服务规范第十二条鼓励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综合运用内容去重、打散干预等策略,并优化检索、排序、选择、推送、展示等规则的透明度和可解释性,避免对用户产生不良影响,预防和减少争议纠纷。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