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对保护管理不力造成国家级自然公园设立条件丧失的,在依法查处和责任追究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可以将国家级自然公园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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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