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国家级自然公园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可依法请求违法行为人承担修复责任、赔偿损失和有关费用。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