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建设和运行
第九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对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在数据资源供给、人才培训、业务规范、交流平台搭建、工作成果推广等方面予以指导和支持;在重大科技项目研发立项等工作中,对知识产权信息工作表现突出的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予以重点考虑。
- 制定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建设和运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对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在数据资源供给、人才培训、业务规范、交流平台搭建、工作成果推广等方面予以指导和支持;在重大科技项目研发立项等工作中,对知识产权信息工作表现突出的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予以重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