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具体负责本办法落实工作,并负责对办法进行解释。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